12月17日上午,济南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围绕住房保障、城市建设、建筑业等方面,介绍“十三五”时期住建事业成就。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济南全市现有住房1.9596亿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约36.43平方米。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在发布会上表示,自2016年以来,针对局部区域市场过热现象,济南市连续四次出台限购、限价、差别化信贷、限制转让等调控政策,积极引导市场解压降温,销售价格逐步企稳,住房消费趋于理性。2019年8月5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济南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通过国务院备案,济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即“一城一策”试点初步建立和完善,标志济南市房地产业进入到科学发展的阶段。
2019年7月15日,济南市入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试点期间,积极筹集租赁房源,新增租赁房源6.5万余套;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目前已确定济南冠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住房租赁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市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房源信息发布、核验,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等环节全流程监管,并与多部门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互联。截止目前,全市共有住房租赁房源约30万套(间)、总面积约2824万平方米,出租率超过90%;租赁住房人口数量约74万人;从事租赁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约1000余家,住房租赁企业约60余家。
截至目前,济南市公租房已建成5.4万套,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约10万户次,其中约1.8万户外来务工家庭享受了公租房保障。租赁住房补贴累计发放3万户(次),在保户数近万户。2019年底,济南市被确定为国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城市,结合正在开展的培育租赁市场工作,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依托市场主要租赁企业、市区两级建设平台,多渠道筹集房源,为在济南的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家庭,提供小户型、低租金的住房,解决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截至目前,已筹集各类租赁住房6.7万套,其中新建改建房源共4.3万套,企业盘活闲置存量住房2.4万套。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10家,为实现“住有所居”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6年以来,累计新开工安置房约23万套,40多万居民乔迁新居。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济南市获评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城市,成为全国十个、山东唯一的国家“棚改激励支持城市”,成为济南棚改走在全国前列的最好佐证,也为济南再添一张“国字号”金字招牌。
2015年至2019年,根据省计划安排全市共整治改造老旧小区3012万平方米、涉及居民40余万户,总投资约20多亿元。2020年根据中央计划安排,济南市改造50个老旧小区项目、605.8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62249户。经过整治,一大批老旧小区环境得到提升、配套设施得到完善,历下区燕子山小区、市中区乐山小区整治改造后获得了“山东省人居范例奖”。大力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048个单元办理规划审查手续,738部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发放财政补助资金1.4亿元,电梯加装量连年稳居全省第一。 |